今冬羽绒服频上热搜 “轻便化”“潮流化”等成新趋势******
今冬羽绒服频上热搜 “轻便化”“都市化”“潮流化”等成为新趋势
羽绒服成为许多人过冬的日常,大家对它的需求也跟衣柜里其他常穿的衣服一样,希望好穿好搭,呈现出“轻便化”“都市化”“潮流化”“高端化”“机能化”五大趋势。
除了保暖还有“新需求”
羽绒服话题接连上热搜
近一个月以来,“挑羽绒服别只看含绒量了”“羽绒服该如何正确清洗收纳”“羽绒服是不是越厚越保暖”等话题接连蹦上热搜。羽绒服单日微信指数最高达到4.4亿,超越去年同期水平。
当“人手一件羽绒服”渐渐普及,消费者在保暖以外对羽绒服提出了更高要求,羽绒服也迎合人们不断更新的穿着需求,在外观、功能、穿着体验等方面迭代升级。
填充物是羽绒服的核心。根据华创证券《羽绒服行业深度研究报告》,鸭绒、鹅绒约占羽绒服总成本的45%。有研究显示,在绒子含量相同的情况下,鹅绒的蓬松度均值高于鸭绒1.6%。从市场价格来看,同一规格鹅绒的价格约为鸭绒的1.8倍。并且,过去几年间,鸭绒、鹅绒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
2022年4月起实施的GB/T14272《羽绒服装》国家标准,在上一版的基础上做出诸多修改。其中影响最大的一条是将羽绒服填充标准由“含绒量”改为“绒子含量”,同等比例下,“绒子含量”高的羽毛羽绒品质更优,采购成本也相应增加。
羽绒服品牌分为三类
户外品牌更注重保暖性
羽绒服于1936年诞生于美国,上世纪7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国内,波司登、鸭鸭等羽绒服品牌的前身陆续创立,主要进行贴牌加工业务。之后的20年里,国产品牌技术不断成熟,品牌成形。国外快时尚品牌入局,新设计、新技术不断出现,羽绒服逐渐从专业服装演化成大众化服装,时尚属性逐渐增强。2010年后,随着专业户外品牌进入和消费市场成熟,羽绒服朝着多元化发展。
如今,市场上羽绒服市场的三大类品牌包括羽绒服品牌、专业户外品牌、四季化品牌。三者在价格上错位分布,形成了专业户外品牌占据高端市场、羽绒服品牌和四季化品牌占据平价及中端市场的局面。其中,一些国产品牌正在不断向“上”开拓中高端市场。
三类品牌平均含绒量都在85%以上,但在绒种选择上有所区分。专业户外品牌羽绒服更多选用保暖性更强的鹅绒,抗寒性能更好,羽绒服和四季化品牌则普遍使用鸭绒。
设计方面,四季化品牌多融合时尚元素,专业户外品牌强调功能性防护设计,羽绒服品牌更侧重兼顾日常穿着和专业性能的剪裁、工艺等。
消费者愿为“贵价”买单
对性价比仍不满意
在服装市场整体下滑的大背景下,我国羽绒服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然而,目前我国羽绒服的普及率相对较低,市场渗透率仅为9%,与日本、德国和欧美地区仍有较大差距,在羽绒服的人均消费水平上也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随着居民收入增长、羽绒服产品优化升级和消费者对羽绒服需求的增加,中国羽绒服市场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DT研究院发布《2022羽绒服行业消费趋势报告》显示,羽绒服消费有明显的季节属性。近六成消费者“感到需要再购买”。同时,53%的消费者会临近换季再准备。
实体店仍旧是大家购买羽绒服的最主要途径。超六成受访者会在实体店直接选购,还有45%受访者会先在实体店选款式再到线上购买。三成受访者倾向在线上直接选购羽绒服。
消费意愿方面,受访者中,半数人愿意为一件羽绒服花800元以上,四分之一的人愿意为一件羽绒服花1000元以上。在社交平台上讨论度更高的品牌中,大多数也是属于中高端价位。
但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消费者愿意为羽绒服花钱,但超过一半的人在选购时都遇到过性价比不高的问题。而在回答对近两年羽绒服变化的印象时,“功能变多了”和“品质变好了”的认同度最低。
“款式设计”是大家在选购羽绒服时最看重的要素,相当比例的人认同近两年羽绒服的款式在变多,设计感在变强。但当自己真正去选购时,合适的款还是不够多。
轻便百搭注重设计
国内羽绒服呈现新趋势
羽绒服成为许多人过冬的日常,大家对它的需求也跟衣柜里其他常穿的衣服一样,希望好穿好搭。另一方面,随着消费升级和新一代消费者崛起,越来越多人会因为品质、文化、价值、设计等因素而作出新的选择。因此,国内羽绒服市场在多元化发展的同时呈现出五大趋势:
趋势一是“轻便化”。羽绒服成为大家冬日出行的必备装备,摆脱臃肿和厚重成为刚性需求,无负担感、能活动自如的羽绒服受到消费者青睐。
2009年,优衣库率先推出轻羽绒服饰。而后越来越多羽绒服品牌也推出轻羽绒产品。波司登、鸭鸭和雅鹿的热销羽绒服中都有一半左右强调了轻便的特点。
趋势二是“都市化”。如今谈到冬日穿搭,一定绕不开羽绒服。在种草社区讨论羽绒服时,“百搭”比“舒适”热度更高。
通勤是都市人生活穿搭最重要的场景之一,风格款式适合出门上班的羽绒服受到消费者欢迎。从讨论度来看,羽绒服还可以有更多风格拓展,比如甜美、小香风、日系、街头、学院风等。
趋势三是“潮流化”。从热销羽绒服商品的设计元素上看,廓形、撞色、飞行员夹克、绗缝、拼接等潮流元素,克莱因蓝、长春花蓝等潮流颜色,都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
羽绒服品牌也通过融入联名等元素,推出更具潮流性的新款羽绒服。鸭鸭与宝可梦IP的联名羽绒服、太平鸟与欧阳娜娜的联名羽绒服都是品牌的热销产品。TheNorthFace1996Nuptse经典款羽绒外套也凭借经典的版型成为品牌热销款。
趋势四是“高端化”。从品牌线上热销爆款商品来看,超过1000元价位的商品中不乏爆品。
高端羽绒服的价格被消费者接受,四季化品牌、羽绒服品牌也向高端拓展,但从热门羽绒服品牌的线上热销商品来看,波司登、鸭鸭等羽绒服品牌的最热销爆品仍是大众化羽绒服,优衣库、太平鸟等四季化品牌的最热销爆品覆盖了大众化和中端的位置。
趋势五是“机能化”。随着户外成为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户外与日常的场景区隔被打破,越来越多户外元素和功能出现在日常穿搭中。
专业户外品牌强调羽绒服的高强度机能。四季化品牌的热销羽绒服中,也有不少产品都强调了户外机能的特性,主要强调防水功能。毕竟,大多数人日常外出要穿的羽绒服能应对小雨小雪和寒风就够了。(北京青年报文/本报记者 陈斯)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