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走亲戚喝不喝酒? 重塑春节文化的年轻人******
走不走亲戚喝不喝酒?
重塑春节文化的年轻人
“谁喝得多谁机会就多,这完全没道理。”19岁的李园洁与父亲因喝酒发生分歧后,将自己的经历发在网上,得到众多网友支持。
每年过年前,24岁的张一嘉都要为“走亲戚”感到压力巨大。“妥协吧,我难受;不妥协吧,每年都吵架。”
“这是第一次不在自己家里过年,想到爸妈在家里冷冷清清,心里非常不好受。”春节刚过,李悦颖打算跟丈夫沟通,争取明年各自回家过年。
酒桌文化会被90后、00后转变画风吗?遭遇亲戚“经典三连问”怎么办?独生子女夫妻回谁家过年?在人们为久违的团聚欢欣雀跃时,新思维、新观念与传统习俗文化的碰撞,也在假期浮出水面。
不喜欢酒桌文化,希望喝酒点到为止
“如果有聚会,我只是喝一些低度数的鸡尾酒。”平日里,张铭可以说是滴酒不沾。
今年春节,张铭和家人聚餐时喝了半瓶白酒,“长辈和同辈的兄弟们都在喝,不好意思拒绝。”按照老家规矩,他需要先给长辈们挨个敬酒,再和几位堂兄弟喝,一圈下来就感觉脑袋晕乎乎的。
这顿饭局从中午12点持续到下午2点多。“社恐”的他时不时回答着亲戚朋友的询问:“在北京工作怎么样啊”“有没有谈对象”“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结束后,张铭足足睡了3个小时。
张铭不太喜欢春节酒桌“礼仪”,但是又想着“一年见面次数不多”“饭局里都是自己人,就算喝多了也不会怎么样”,还是选择遵循。“我和朋友喝酒就没有这么多礼数和规矩,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张铭说。
一次与亲戚聚会时,李园洁的父亲说:“长大了要懂一些人情世故,不喝酒就是不给别人面子,连朋友都交不到。”李园洁则认为:“我知道中国有流传已久的酒文化,但这并不等于酒桌文化这种‘糟粕’。”
春节期间,李园洁也会与朋友“小酌一杯”,但是大家都点到为止,绝不会强迫对方。她说:“我把自己的想法发在网上,有很多人支持,所以我更有勇气坚持自己。”
2018年,李翔到北京上大学,爷爷和他约定,等他留在北京工作,会带上奶奶一起来京旅游,还要一起喝一口地道的二锅头。
大年二十九,李翔从北京回到了老家湖南长沙。一下飞机,他就和父母一起,把准备好的年夜饭,附上一瓶从北京带来的二锅头,一并送到爷爷奶奶家门口。他们在给年夜饭外包装做消杀之后,没等老人开门便转身离开。
前不久,奶奶主动提出,今年全家不再一起吃年夜饭了。2022年7月,李翔的爷爷体检查出了癌症,他选择保守治疗,遵医嘱不再抽烟喝酒。在新冠病毒感染高峰中,两位老人严格在家自我隔离,并没有感染。但风险还在,春节并不是相聚的好时机。
自称“还算争气”的李翔,毕业后进入北京的一家国企。因为疫情,2022年,爷爷奶奶没能来北京旅游;如今回家了,他也没能和爷爷奶奶见面。
“我知道,就算我给爷爷带了二锅头,他也不会喝的。但带来这瓶酒,意味着我完成了与他的约定,意味着我们能够团聚。”和爷爷的约定,李翔始终记得。
经历了疫情煎熬,才明白亲情是多么重要
大年初二,汉宇在社交网络账号上分享了一条名为《不走亲戚的90后春节vlog》的短视频,记录宅家过年的日常:打扫卫生、喝咖啡、吃甜甜圈、追剧、安装烤箱……
可是,没有走亲访友的热闹场面。“聚在一起就是互相比较谁家孩子工作好、收入高,我只能默默听着或者放空自己。年轻人还可能各自玩手机。”
近两年,“断亲”这个词逐渐被年轻人所熟悉。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胡小武曾对此下定义:“断亲”主要表现为懒于、疏于、不屑同二代以内亲戚互动和交往的现象。
张一嘉也因为“走亲戚”和爸妈发生矛盾。张一嘉一直认为姥姥重男轻女:“小时候过年去姥姥家,姥姥都会挑刺,这个做得不好,那个说得不对,结论都是我没有表哥好。后来长大点了,我就找各种理由不去姥姥家。”
“但是,每次提到‘去不去姥姥家’,我妈都会当着我的面哭,骂我不孝顺,甚至好几天都不理我。”张一嘉说。
上大学那年冬天,张一嘉的姥爷去世了,但她有很重要的考试,没有赶回去参加葬礼。那年除夕,为了让妈妈开心,也为了弥补自己的愧疚,她在饭桌上主动提出去姥姥家。张一嘉的妈妈激动地在饭桌上流下了眼泪。
张一嘉说自己并不是完全不走亲戚,自己平时与堂哥堂姐接触比较多,关系也很好。但是,她拒绝用血缘和亲情来“绑架”人。
大年三十,受到冷空气影响,内蒙古呼伦贝尔最低气温降至-43℃。上午11点,23岁的王浩在寒风中寻找出租车。父母已经先行赶到老人家中,就剩他成了十几斤重年货的搬运工。
“家里的老人走了一趟‘鬼门关’,必须好好陪陪他们。”王浩96岁高龄的姥姥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在北京学习医学专业的王浩,听说姥姥“阳了”,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幸运的是,由于入院及时,家人照顾周到,老人逐渐恢复了健康。
等待了半个小时,王浩终于坐上了出租车。尽管身上穿着加厚羽绒服,抗风牛仔裤外面还套着一件大棉裤,帽子、手套、围巾全副武装,他还是抵挡不住寒冷,刘海和睫毛因结冰而变得花白。不过,“只要团聚,路上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父母的时间表里,一切都已经算好”
除夕,邓斯尹与一位叔伯产生剧烈争执。这位长辈说:“现在男生都喜欢独生女或者家里两个女儿的,你这种有弟弟的最不好,还不快点结婚,免得男朋友跑了。”
邓斯尹急忙反驳,但最终她没有说服任何人,反而被批评不尊重长辈。
王晶晶是独生女,今年26岁,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春节期间,父母为她安排了线下相亲。相亲过程中,两个人面面相觑,被王晶晶形容为“脚趾抠地般的尴尬”。
长假期间,王晶晶在家庭群里转载了一则视频,内容是一位专家告诫父母应该多多理解子女,时代不同了,女性不结婚也完全可以自己独立生活。王晶晶的妈妈回复:“这些专家简直误人子弟。”
在王晶晶眼里,老一辈结婚是因为要互相扶持帮衬家里,如果自己将来决定结婚,那一定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比一个人要快乐。
李悦颖新婚不到半年,丈夫是自己的县城老乡。春节前半个月,李悦颖提前请假回家,老公则留在西安上班。小年夜,李悦颖收到了公婆发来的消息,希望她能过去住。那天,李悦颖在公婆家吃完晚饭,还是回到自己家中。她认为,无论结婚与否,自己家永远是自己家,老公的家是老公的家。
除夕,当地有“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待在父母家”的习俗,她不得不在公婆家吃团圆饭。“来来往往的亲戚都不认识,还被一个劲地催着生娃,感觉很不受尊重。”
家在东北的杨天,今年选择和丈夫各自回家过年。这个决定并不符合当地传统习俗。但是,杨天与丈夫常年在外工作,只有春节假期才能见到家人,比起遵循旧习,她更想好好陪陪父母。
起初,丈夫也觉得结婚第一年没把媳妇领回家“有点没面子”,但杨天反问:“为什么是我跟你去你家过年,不是你跟我去我家过年?”丈夫便不再多言。面对亲友的疑问,杨天统一回应:“我们走在时尚前端。”
“你看你姥姥生病了,我和你舅舅还可以去照顾。所以你不能不要孩子,以后生病了就没人管你……”春节期间,读大三的范子菁几乎每天都会听到这样的话。按照父母的理想规划:先考上研究生,读研时就要谈恋爱,争取毕业后把工作和对象都稳定下来,到时候父母即将退休,还有时间帮忙照顾孩子。
“在我父母的时间表里,一切都已经算好。”范子菁的妈妈经常在手机里刷相亲群的消息。“一看到我同学有对象了,她准在第一时间告诉我。”
前几年的春节餐桌上,梁晓叶是最风光的人,因为她是全苗寨第一个女大学生。“扶贫先扶智”,这些年村里人重视子女教育。2017年,她顺利考入省城长沙的大学。
“当年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落魄’。”毕业后,梁晓叶成为长沙一家公立幼儿园的教师。然而,亲戚们的话题从学业转向了婚恋:“同龄姐妹孩子都上幼儿园了,稍差一点的婚礼档期也排到后年了,你怎么还是找不到男朋友?”
“没结婚,人生就不圆满!”梁晓叶有一个30多岁还没结婚的堂姐,被全家人当成反面教材。她却不这么想:“堂姐是大学老师,有房有车,很圆满啊!”
梁晓叶并非“独身主义”,她想等到30岁再结婚。她发现,稍年长的、拥有一定资源积累的家长,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而我现在自己都养不活”。
“这个报道千万不能让老家亲戚看到,不然他们会说我带‘坏’其他人!”梁晓叶最担心的,还是亲戚们对她这个未婚青年的审视。
(应受访者要求,李园洁、张一嘉、王晶晶、李悦颖、张铭系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裴思童 王军利 谭思静 来源:中国青年报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