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民法典施行两年间共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33万件******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如安徽合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浙江杭州“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等,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
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祥介绍,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立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
另一方面,民法典的新制度新规则通过审判实践不断转化成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居住权、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家风条款、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等民法典新增重点亮点制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的检索统计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贵州天柱:打造美丽家园升级版******
近日,记者在贵州省天柱县蓝田镇东风村看到,村民们在为400亩羊肚菌基地扎棚、撒菌种、铺营养袋,一派繁忙景象。
“我在羊肚菌基地负责翻地、搭棚、盖膜、撒种等技术调度和管理,工资加奖金一年收入6万元。在家门口就业,上下班也就几分钟路程,收入高,开销少,还能照顾孩子。”在羊肚菌基地当管理员的张泽英说。
近年来,天柱县设立村级乡村振兴服务站,推动产业发展,抓实乡村治理,把渡马镇共和村、蓝田镇东风村、坌处镇三门塘村等8个试点村打造成为美丽乡村“升级版”。
2022年,东风村乡村振兴服务站把“稻+羊肚菌”轮作作为主导产业,村里投入200万元与龙头企业贵州发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种植羊肚菌435亩,村里负责土地流转、投入资金,公司负责种植、回收、加工、销售,预计利润50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将增收100万元,解决就业300余人。
东风村坪寨片寨脚组村民张泽英成为“稻+羊肚菌”轮作中获得就业稳定增收人员之一。
受益于乡村振兴服务站发展产业的不只是东风村。天柱县渡马镇共和村甘溪300亩菊花盛开,坌处镇三门塘村“合约食堂+旅游”入股村民喜分红,凤城街道南康村500亩西瓜、南瓜、洋荷享誉县内外,远口发豆腐产业园于2022年底投产使用。
“我在菊花基地起垄、移栽、施肥、除草、采摘,一年收入6000多元,在家也不愁没活干……”长期在菊花基地干活的村民吴桃柳说,菊花烘干、包装也少不了她。
天柱设立村级乡村振兴服务站,布局“一村一品”试点产业,开展以党组织联经济组织、经济组织联特色产业、特色产业联家庭经济、家庭经济联保险金融,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户增收的“四联双增”工作;“人才下沉”开展产业技术服务600余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000余个。同时,投资850万元,建设“稻+油菜”、功夫菊、羊肚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10个,带动发展烤烟、油茶、辣椒、黄豆等产业种植近3000亩。各试点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2400多个,为8个试点村群众带来就业和增收。
此外,石洞镇槐寨村开展“庭院美化”“庭院绿化”,改造房屋立面、人行步道、庭院、观光步道,建设污水处理池及管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本报记者 王新伟 吴秉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