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中国王云峰:全球企业依然看好中国市场的机遇******
【跨国企业在中国】
编者按:
走进在华跨国企业,听外企老总谈“中国式现代化机遇”、释“经济全球化之道”。
中新网10月29日电 题:汇丰中国王云峰:全球企业依然看好中国市场的机遇
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
“金融开放的不断深化不仅令中国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也为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王云峰接受中新财经专访时表示。
王云峰称,汇丰连续五年参展进博会,每年都会面向海外企业进行问卷调查,今年的结果显示,全球企业依然看好中国市场的机遇。
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过去十年,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持续推进,金融支持政策精准发力,给跨国企业带来了哪些机遇?汇丰由此取得了哪些成绩?
王云峰:从2007年首批外资法人银行获批成立至今,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的发展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成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最近十年,金融领域的开放步伐不断提速,政策红利集中释放,外资银行在市场准入、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等多个层面享受到“国民待遇”,并深度融入中国金融市场。
金融开放的不断深化不仅令中国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也为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过去十年,在华外资银行资本和资产增长超过50%;境外主体持有境内人民币金融资产增加了2.4倍。
中国市场是汇丰集团全球重要的战略性市场之一,汇丰集团长期致力于在中国与世界的经贸往来之间搭建金融桥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持续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业务板块不仅涵盖银行、保险、基金、证券、金融科技等各个领域,而且还是唯一的通过村镇银行持续服务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国际性银行。
从商业银行领域来说,过去的十年也是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发展的黄金十年,我们的业务规模和服务范围持续拓展,资产总额和员工规模接近翻番,持续保持盈利,成为了内地规模最大的外资银行。
中新财经: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这给汇丰全球业务带来哪些影响?跨国金融企业需如何应对当前新变化带来的挑战和考验?
王云峰:从全球来看,受地缘政治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大宗商品和能源价格走高,导致通胀升温;加上全球多个市场的货币和财政政策调整节奏加快,全球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加。这些宏观环境的变化给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带来了新的挑战。当然,全球利率上升也带动了金融机构净利息收益的增长。
作为一家拥有150多年经验的国际银行,汇丰经历了多轮全球经济周期和金融震荡,拥有丰富的应对经验。我们一方面专注自身的优势领域和具备高潜力的市场,另一方面通过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凭借我们的跨境联动优势,协助全球企业拓展业务,管理风险。
作为一家高度国际化的机构,跨境联动始终是汇丰的优势和业务侧重所在。汇丰集团超过四分之三的对公客户收入源自与我们国际网络相关的活动,将近一半的对公客户经营跨国业务。去年,汇丰集团宣布将在亚洲市场投资约60亿美元,加大对中国等亚洲重点市场的业务布局。例如,在集团重点发展的25个投资和贸易走廊中,几乎一半都与中国有关。
中新财经:根据汇丰业务情况,从全球视野看,塑造世界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有哪些新领域新赛道值得关注并布局?
王云峰:近年来,中国在全球经济版图中的地位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占比已经超过18%。2013年至2021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30%,居世界第一,中国已经成为了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正在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尤其是新经济产业作为中国经济的新生力量,正不断推动创新与变革。汇丰中国长期关注和支持新经济企业的发展。我最近拜访了不少新能源、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行业客户,真切地感受到新经济行业朝气蓬勃,方兴未艾。
为了更加精准地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我们最近推出了外资行首个“专精特新”企业专项支持计划,未来两年将提供总计人民币30亿元的信贷及金融支持,支持中小企业以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发展。
不仅如此,汇丰围绕科技创新型企业不断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已经推出大湾区科技信贷基金、大湾区医疗信贷基金和中小微企业专项基金等多项计划,还设立了专门的服务团队,重点服务科技、医疗等新兴行业。希望通过多方位的举措,支持新兴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制造业的集群发展,协助中国企业在世界的“新赛道”上发挥竞争优势。
中新财经:中国正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汇丰积累了丰富的绿色金融服务经验,会如何发挥这一优势服务于中国金融市场?
王云峰:中共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近几年,中国的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环境、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了推动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生力量。
汇丰致力成为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业务的国际领先银行。在中国内地,我们持续加大对绿色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不仅在资产组合中增加了绿色产业的客户比重,还从资金支持上进行倾斜,满足绿色低碳产业的融资需求。
今年5月,汇丰推出了市场上首个“大湾区可持续发展信贷基金”,为区内企业的低碳转型,提供50亿美元的融资支持。目前,信贷额度的使用情况进展良好,已经为吉利汽车、广州地铁等多家企业的新能源业务、低碳减排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
此外,我们还通过对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创新,与客户、行业一起,共同推动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去年6月,汇丰在国内推出了外资银行中首个面向企业客户的绿色存款计划,帮助企业将盈余资金投放于绿色低碳项目。
中新财经: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对此,您怎么看,预计将给跨国企业带来哪些新市场机遇?
王云峰: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些国家未来发展的大方向,将继续为跨国企业和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中国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2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3.0%,其中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3.9%。中国经济克服多重超预期冲击的不利影响,主要指标恢复回稳。在我们看来,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汇丰连续五年参展进博会,每年都会面向海外企业进行问卷调查,今年的结果显示,全球企业依然看好中国市场的机遇。
一方面,中国拥有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不断提升的科技创新能力、完整的产业体系、持续扩大的财富管理需求,这些增长动能,将持续支持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资本市场开放、制造业升级等发展战略,正在吸引更多的跨国企业参与国内大循环,同时带动本地企业参与到国际循环中,这也为外资银行更充分地发挥国际网络优势提供了广阔空间。
汇丰对在中国市场的长远发展充满信心。接下来,汇丰将继续投入和深耕中国市场,2020-2025年,汇丰集团在中国内地的新增投资有望超30亿元人民币。我们将发挥好作为国际银行的优势,继续担当好金融桥梁的作用,为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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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